2005年12月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2006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题:平安建设
李薇薇

  “平安建设”被列为了2006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。
  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,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、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表示,2006年要以深入开展平安建设为载体,以加强基层建设为重点,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,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,确保治安秩序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。
  据了解,中办、国办4日转发了《中央政法委员会、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》,明确了各部门、各单位在平安建设中的职责,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,加强协作配合,形成条块结合、专群结合、各方联动、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。
  中央综治办提出,2006年要重点做好县以下平安建设工作,广泛开展平安县(市、区)、平安乡镇(街道)、平安村、平安社区、平安校园、平安企业等基层安全创建活动,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,把“平安村”创建活动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。认真做好平安建设的宣传发动工作,形成全民参与、共创平安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  陈冀平表示,在广泛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同时,2006年还要全面实施“为了明天—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”,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,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,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建设,着力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,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,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。